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_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及流程

       很高兴能够参与这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问题集合的解答工作。我将根据自己的知识和经验,为每个问题提供准确而有用的回答,并尽量满足大家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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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庆:2025年底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换电站200座

3.3年内建20万个充电桩 四川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4.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充电站

5.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6.聚焦 |“新基建”背景下推进充电桩设施建设的思考

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_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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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桩在外,车在家,车要去找桩,供需不匹配,充电桩建再多也不会让电动车用着方便,只会徒增空置桩罢了。

       最新数据,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超过450万辆,公共充电桩有141万支,车桩比虽然没有达到预定的理想1:1,但也达到3:1,应该是让新能源车用起来比较舒适的配套。然而,事实上我们大部分人都觉得充电桩不够,充电麻烦。这是主观错觉吗?我想不是。

       我们前一阵出去做了一次10座城市的实地调查,发现目前一些主要城市充电桩建设存在几个共通性痛点:

       1,充电、停车收费分离,重复收费,大部分要求电车充完即走,再停收费;

       2,电桩选址哪里有地哪里建,供需匹配度低;

       3,电桩管理不到位,热闹的地方油车占位严重,不热闹的地方定位时有不准,环境脏乱差。

       三个因素加起来,实际用车中,车主得抽时间专门去充电,有找不到位充电的风险,然后还要在那等充完把车开走,体验自然不会好。

       这种模式和我们用燃油车一样,所以导致我们希望充电速度越快越好,甚至有人提出5分钟充满!事实上,至少目前技术和供电实力不允许。

       那我们来看看,能不能找到更适合电动车的补能模式。

       近日出台的2021-2035新能源车产业规划中,不仅提及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还强调了基础设施要科学布局、加强建设规划与统筹协调,并引入体系这个概念。

       规划所引导的充电桩建设方向发生了变化,放弃追求充电桩配套比例,转向场景化补能引导。在城市,发展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也就是说平时通勤停在哪就在哪充,提升便利性;在高速和公路,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及城乡公共充电网络,满足长途驾驶中途补能需求;当然,技术创新还要继续,加强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新型充电技术研发。

       假如你有一台电动车,舒适的补能体验是怎么样的呢?平常在城里通勤用,可以使用家里或单位停车场慢充桩补电,随停随充,不用另外抽时间出去充电,这种用法比起燃油车要省时省钱。出远门,先用慢充整夜补满,途中利用高速快充桩补电,解决里程焦虑,到了目的地再次用慢充桩补满,基本使用体验接近燃油车。

       如果达到这种效果,是不是电动车就可以放心食用了?你可能会说还要解决电池安全、资源回收的问题呀,这些先放一放,我们今天只讨论充电基建。问题在于,从现状到理想效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难点在于,提升充电桩的供需匹配度,包括高速路快速充电桩在出行高峰期的有序使用,以及城市慢充桩普及。

       高速路目前采用服务区配套的方式,每个服务区配4个充电桩的数量在平常还可应对,一旦出行高峰,连服务区都进不去,如何解决快速补充需求?加大配套比例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是否可以借智能数据管理,推进充电预约,缓解续电拥挤度?

       目前,慢充桩普及进度远低于公共充电桩建设速度。比如,厦门公共充电桩数量超6千支,而小区居民申请的充电装表数仅为809户。要推进慢充桩普及,政策要做得更细致更贴地,目前依然有不少地方未打通居民楼、办公楼物业管理环节,私人安装电桩申请受阻;在个人拥有产权的停车位比例不高的情况下,由物业统一配套是实现多车一桩、慢充共享的基础条件,但配套机制未启动落地,我们在福州实地调查一个2019年开始交楼大型新楼盘,它并未如福建省要求的非固定产权和公共停车位配套比例不低于20%,并100%预留安装条件;厂商售车未强制要求配套7kW慢充桩,有些厂商配的是220V充电器,充电效率低,没有充电锁扣保护。每一个问题都是一座山,各地状态不同,解决起来不能一刀切。

       事实上,我个人认为很难100%解决以上问题,各城市因应资源情况不同,解决的方案与新能源化路线也应有所不同。总之,应该避免过去一刀切,全国一条方的管理方式。

       从燃油车切换到电动车,产品形式虽然还是四个轮子配个沙发,但实际使用的方法模式也许需要调整,我们也应该以理性的眼光看待电动车,积极探索电动车的正确打开方式,避免以燃油车的标准衡量,间接否认电动化的价值与优势。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重庆:2025年底建成充电桩超24万个/换电站200座

       在安装私人充电桩之前,首先应该清楚自家是否具备安装条件,例如,是否有固定的车位、是否可接入国家电网的线路等。在这里有三点是需要大家明确的。

一、是否具备安装条件

       在安装充电桩之前,需要用户自行勘察车位是否具备安装条件,关键的问题在于车位是否可接入国家电网的线路。

       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与物业去沟通,物业会简单了解一些情况,如占用面积、安装方案、用电需求等。

二、了解小区供电属性

       有的小区可以直接走国家电网的电,有的小区则是使用商业用电,这两种电各有优劣。

       充电桩由普通居民用电供电,这种电力较为繁琐,需要用户先到国家电网申请供电箱走线,审批合格后,国网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布线,而价格相对比较便宜,一般都是普通居民用电价格。

       如果使用小区内的商业用电的的话,价格就要比民用电高出不少,但其优势在于流程比较简化,直接与物业协商走电即可。

三、了解充电桩类型

       一般需要根据自家充电桩安装的条件来确定安装充电桩的类型。

       目前,某猫上的普乐固家用充电桩大致分为壁挂式和立柱式。普乐固壁挂式的优点在于节省空间、价格便宜,但只能安装在可以布线的墙上;立柱式虽然会占据相对较大的空间,且价格相对较高,但对安装位置没有太多局限。因此,用户可以根据自家的安桩条件进行选择。

       了解清楚以上三点后,我们就可以申请安装私人充电桩了。从申请安装私人充电桩到充电桩真正落地使用大致需要进行三个步骤,即提交申请、审核材料和安装施工。

       而这个时间周期也是用户比较关心的问题,这里可以说下网上常说的“7735”原则。所谓的“7735”原则,指的是7个工作日审核材料、7个工作日答复供电方案、3个工作日充电桩施工建设和5个工作日装表接电。也就是说,整个算下来的时间周期为22个工作日。

第一步、提交申请与审核材料

       一般来说,车主购买电动汽车后,由建桩厂家向供电公司提交报装材料,需要提供用户的身份证复印件、新能源小客车充电条件确认书、物业同意安装证明以及车位证明。

       您要有固定车位,不管是产权车位还是6个月以上的租赁车位,这都是刚需。

第二步、安装施工

       厂家确定好施工方案后,就到了安装施工的步骤,根据各小区条件和车库位置的不同,施工时间也不同,有的只需要2小时就搞定,有的可能需要一整天才能施工完成。

第三步、验收合格

       施工完成后,充电桩公司会去电力公司报备,由电力公司去现场验收,验收合格会给电表加装封签,电力公司再制作对应的电卡,并由充电桩公司领取转交业主,或者业主自己去供电局领取。

如何解决安装中的难题

       在安装私人充电桩过程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有些问题是用户在与电网公司或者物业协商过程中所产生的分歧,使得安装受阻,还有一些问题则是一些可提前预知的。

       例如,有些小区允许租用车位安装家用充电桩,一些业主在不了解的情况下,则选择了先购买车位才安装普乐固充电桩。也有些老旧小区物业要考虑整个小区的电容承受能力不允许安装充电桩,所以事先去物业了解情况,做好沟通是很有必要的。

3年内建20万个充电桩 四川印发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易车讯? 近日,从重庆市经济信息委获悉,其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市加快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原文如下:

       为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办发〔2020〕39号)、《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构建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建成充电桩超过24万个,其中公共快充桩3万个,建成换电站200座,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全市充换电设施统筹建设运营管理。

       1.坚持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公益属性,通过规划布局、协议授权、政策引导等方式,进一步规范建设标准、优化运营监管,形成全市“一张网”管理格局。推进桩网互动技术创新,畅通车桩端应用APP与市级监测平台数据联接,开发提供车辆自动寻桩、信息提示等服务功能。规范充电服务费指导价格,打击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各区县投资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项目备案管理;城市管理部门要做好涉临时占用城市园林绿地、挖掘城市道路等审批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协调物业管理单位配合做好现场勘查、用电安装等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电网企业根据布局规划加快推进配电网建设,做好报装、接电、供电等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二)合理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规划。

       3.结合我市充电基础设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电网专项规划,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车场、小微停车场、城市边角地带规划建设充电设施,充分利用现有充电场站、停车场、P+R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等已有场地资源规划建设换电站,推进公交站、火车站、机场、码头、高速公路等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全覆盖,持续优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布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推进既有居住社区改造建设。

       4.统筹推进居住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做好社区管理单位、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建设流程指导。健全居住社区建设推进机制,畅通居民诉求渠道,协调解决建设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5.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升项目,鼓励将改造中获得的空地、边角地、闲置地以及拟新建或改扩建停车场(库)优先作为充换电基础设施保障用地。具备安装条件的,居住社区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电车位,建立充电车位分时共享机制,为用户充电创造条件。(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6.鼓励充电运营企业或居住社区管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开展居住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统一提供充电设施建设、运营与维护等有偿服务,提高充电设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绿电消费比例。鼓励“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

       7.针对存量、电力增容困难且有充(换)电需求的居住(小)区,在周边合理范围内科学规划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确保新建居住社区和其他建筑配建条件。

       8.新建居住社区要确保固定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建成充电设施的公共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办公类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应100%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的停车场(库)或独立用地建设停车场,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应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应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五)优化中心城区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建设。

       9.各区县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设用地,优先满足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及中重卡运营类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合理建设用地需求,以及有明确要求的新能源车辆的充换电专用场地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0.进一步优化中心城区公共充换电网络布局,重点在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有条件的高架桥下、公交站台等场地建设公交充电站;重点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P+R”停车场、公交场站、加油加气站辅助服务区内、公共停车场(库)、露天公共停车位、街道空闲地、公租房边角地、城市零星建设用地、已设置停车场(位)的城市公园和景区等场地建设网约、巡游出租车充换电站;重点在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冷链基地等场地建设物流车充换电站。到2025年,全市符合建设条件的公交首末场站、公交枢纽站、机场、火车站、客运站、公园、3A级(含)以上景区充电桩覆盖率应达到100%;具备建设条件的物流园区、工业园区、码头、港口、城市配送集散地充换电站覆盖率应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经济信息委、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重庆机场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中国石油重庆分公司、中国石化重庆分公司、重庆燃气集团)

       (六)加强区县、镇街充电网络布局。

       11.加快补齐区县、镇街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推动电动汽车充电站“区县全覆盖”、充电桩“镇街全覆盖”。积极推进辖区内交通枢纽、旅游景区、政府投资建设的停车场(库)和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建设的特级公共停车场(库)等公共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5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各镇街集镇、农产品集中配送中心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充电设施的停车位比例不低于10%。(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文化旅游委、市乡村振兴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七)扩大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覆盖范围。

       12.加快制定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统筹推进在渝高速公路服务区充换电网络布局和建设。高速公路运营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用地保障,电网企业要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供电保障。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实现快充站全覆盖,试点建成一批350kW及以上大功率充电桩;多品牌多车型换电站联合运营,重点服务区原则上建成1座综合换电站,换电站间距不超过200公里。(责任单位:重庆高速集团、国网市电力公司)

       13.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停车场(库),应全部具备充电设施安装条件(预埋电力管线和预留电力容量)。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位数量在50个及以上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6个;50个以下的,公用快充桩建成数不低于停车位数量的10%;充电桩单枪功率不低于80kW,双枪功率不低于160kW。(责任单位: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14.优先对车流量较大的既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进行升级改造,在渝蓉、沪渝、渝昆、沪渝南线、九永、包茂、兰海、绕城等高速线路服务区改建快充桩300个,充电电压由300—500V拓宽至300—750V;扩建沪蓉、渝宜、内环、渝广等高速线路服务区充电桩40个,单站充电桩由4个扩建至8个,单枪功率不低于60kW。(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重庆高速集团)

       (八)加快内部停车场(库)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15.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业园区、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场预留安装条件100%,充电桩建设比例不得低于总停车位数量的10%,满足公务用车和职工私家车充电需要。鼓励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桩对外开放,进一步提升公共充电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九)推进车网互动技术创新与试点示范。

       16.支持电网企业联合车企等产业链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融合创新平台,开展跨行业联合创新与技术研发,推进车网互动试验测试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探索单位和园区内部充电设施开展“光储充放”一体化试点应用。(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17.鼓励推广智能有序充电,支持电网企业、市级平台和充电企业通过需求侧响应等方式,开展智能有序充电,探索车网双向互动,合理发挥规模化、分散式电动汽车充放电资源对电力系统的峰谷调节作用。居住小区及其公共领域新建的充电设施应当具备有序充电功能,鼓励对存量充电设施进行有序充电改造,实现网、桩、车智能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

       18.鼓励换电运营企业会同整车生产厂商探索建立综合换电站统一技术标准,满足巡游出租、网约、物流配送等多品牌多车型共享换电技术发展需求。鼓励我市重点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主导或参与制修订换电车型、换电设备、换电场站建设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探索中心城区巡游出租车、网约车与私家车共享换电模式,鼓励充换电一体化共享场站建设。加强技术攻关,围绕港口物流、环卫等短途、高利用率场景,研究布局专用车辆共享换电站。(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

       19.重点区县原则上应建设1座以上综合换电站,为出租、网约车、物流车、重卡进行换电补能服务。鼓励在码头、矿山、水泥搅拌站、垃圾处理场、排渣场等特定区域建设重卡换电站。(责任单位:各区县政府、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一)改善充电基础设施运营环境。

       20.停车场(库)运营企业、物业管理单位或个人负责运营管理的公共充电车位,鼓励采用新能源汽车与燃油车辆分区停放等方式进行秩序化管理。对于非新能源汽车占用公共充电车位的,鼓励运营单位采用智能车位锁、车牌识别等方式解决“油车占位”问题。(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

       21.鼓励充电企业与各类停车设施运营管理主体探索商务模式,建设停车充电一体化共享服务设施,实现停车和充电信息数据互联互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城市管理局,国网市电力公司)

       22.提升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数据服务、安全监管、运行分析等功能,推进设备在线监测、故障预警等智能化、数字化支撑手段,提升平台车桩一体化监测水平。市级监测平台每月向社会发布全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运行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国网市电力公司)

       (十二)建立健全行业监管体系。

       23.落实市场准入与退出机制,充换电设施建设与运营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在符合有关安全建设和运营要求后投入市场。充换电运营企业应自查充换电设施运营状态,严格落实充换电设施全生命周期相关管理要求,全面实现接入监测平台,提升设备可用率和故障处理能力。规范充电设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桩”清查冶理制度,将“僵尸桩”数量纳入充电企业建设补贴评价体系,加大对“僵尸桩”整治考核力度。支持优势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24.强化汽车、电池和充电设施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严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建设安装质量安全把关。充电设施业主、居住社区管理单位、售后维保单位等应加强充电设施安全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各区县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消防、应急、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结合职责,加强配套供电、规划建设及集中充电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安全管理机制,加强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监管,强化居住社区用电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国网市电力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

       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规划指导作用,市级有关部门强化工作联动,落实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各区县政府主导统筹推动本辖区建设工作,电网企业同步做好配套电网保障,积极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统建统营。市经济信息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协调,加强跟踪评估,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实,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报请市政府通报督办。(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

       (二)完善财政支持政策。

       落实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级财政资金补助政策,重点支持服务质量优质的充换电场站,加强大功率充电、车网互动等示范类设施的补贴力度,促进行业转型升级。鼓励各区县制定相应支持政策,给予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各区县政府)

       (三)增强金融服务能力。

       创新利用专项债券和基金等金融工具,重点支持充换电设施以及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鼓励各类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为充换电设施建设提供金融支持。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金融模式创新。重点推进保险机构开发适合充换电设施的保险产品,推进整车电池回购、电池梯次利用、V2G、充换储一体化等方面的持续探索和创新应用。(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

       各责任单位应按照有关工作要求,细化落实相关任务,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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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充电站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明确提出要“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其中,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等方面也被提及。

       在该方案中提到,此项措施的主要目标是:“经过?3?年努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在一系列具体建设目标中,涉及到汽车行业发展的目标主要有两个:其中之一是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万个以上。

       还表示,未来将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在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布局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快速充电基础设施,形成连接全省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实施“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推动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等等。

       此外,还提及将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探索建立车联网和车路协同试验、测试、认证标准,推进“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及测试验证试点示范”项目四川基地和智慧高速项目建设。在都汶高速(龙池段)、成都绕城高速、成宜高速、大运会重点道路等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围绕车联网应用开展应用创新。

       本文来源于汽车之家车家号作者,不代表汽车之家的观点立场。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在政府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新能源汽车在我国发展迅速。很多家庭基本上都是购买新能源汽车作为交通工具,但是我们也知道新能源汽车需要用电作为动力或者在路上没有电。今天,边肖汽车将为朋友们简单介绍一下新能源汽车充电站的建设。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综述

       电动汽车充电站在中国的发展是必然的,抓住机遇也是企业取胜之道。在目前的形势下,虽然国家大力提倡,各企业都跃跃欲试,但电动车在短时间内进入普通人的家中并不容易。国家政策可以提供(购车补偿、上路行驶等。),但电动车充电站网络短时间内无法建成。关键原因是电动汽车的快速充电需要瞬时、强大的动力,常规电网无法满足,因此需要建设专用的充电网络。这关系到整个国家电网的改造。国家电网的大改造不是小事,代价很大。从讨论、立项到联网,不是一蹴而就的。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背景

       目前解决快充问题比较好的办法是换电站,通过给汽车更换电池来代替长时间的充电过程。一辆汽车应该配备两节电池。当一个电池用完时,它会自动切换到另一个。此时,您可以在发电站更换用过的电池,并安装充满电的电池。更换的电池由电站统一充电和维护,前提是充电站需要相当数量的备用电池。这种方法的优点是速度快,用户换完电池就可以上路了,基本上比加油快。这样,加上停车场充电桩等助店手段,相信电动车会遍布全国也指日可待。

       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充电模式

       充电商业模式是指电动汽车用户在车辆电能将耗尽时,选择固定地点的充电站和充电桩直接为车辆电池充电的模式。

       这是电动汽车充电站考虑的第一种商业模式。在这种商业模式下,电动汽车用户直接在充电站/充电桩给汽车充电,瞬间耗电。

       产品通过现场支付的方式支付费用,完成交易。

       有鉴于此,建设相应的电动汽车充充电系统,引入集中信息管理平台,是电动汽车充放电电站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常规充电

       常规充电(普通充电)的充电电流较低,约为15A。常规的电池充电方式基本采用恒压或小电流恒流充电,大部分充电时间为5~8h,甚至10~20h。

       将电动车的行驶时间表设计得尽可能大,需要满足车辆一天运行的需要,只能借助夜间停车时间充电;常规充电基本上可以在家里、停车场和公共充电站完成,因为电池的充电电流相当低。常规充电站大多规模较大,使得很多电动汽车可以同时充电。

       快速充电

       常规电池的充电方式大多耗时较长,给实际使用带来诸多不便。快速充电电池的出现为纯电动汽车的商业化提供了技术支持。

       快速充电又称应急充电,为大电流停放20min~2h内的电动汽车提供短期充电服务。大部分充电电流为150~400A。

       电动车的续航里程适中,即在车辆行驶之间需要快速补足电量,以满足运营需求;由于相应的大电流需求可能对公共电网造成损害,因此快速充电模式只满足专用充电站客观条件的要求。

       机械充电

       机械充电,即电池组快速更换系统,是通过直接更换电动汽车的电池组进行充电。由于电池组重量较重,电池更换的专业化需要强,需要配备专业人员,用专业机械快速完成电池更换、充电和维护。

       汽车电池组设计规范,易于更换;在汽车运行中,应立即更换电池以满足运行,充电站和汽车中的电池充电可以专业快速地分离;因为电池组的快速更换要专业完成,所以电池组的快速更换模式只能满足专用充电站客观条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以上三种收费模式各有特点,符合客观条件要求。因此,在应用中,可以将上述三种方法有机结合,以满足实际驾驶要求。

       新能源汽车的充电和充电站的简介一直是全国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大短板,但我国一直在积极尝试解决这一短板。用不了多久,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充电站就会越来越多。好了,我们在这里为朋友们简单介绍一下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建设车系列。

       百万购车补贴

聚焦 |“新基建”背景下推进充电桩设施建设的思考

       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有什么注意事项?

       1.从城市规划的角度,充电站的选址要充分考虑城市交通网络的布局限制;从电力网站规划来看,电动汽车充电站作为中低压配电。系统的重要部分应结合配电系统的现状,尽可能靠近负荷中心,并满足负荷平衡的要求。电能质量和供电可靠性。电动汽车的使用者从角度来说,充电桩站要选择充电需求集中、方便的地方。下雨的时候尽量找个避雨的地方充电。现在的电动车充电器都有防雨罩,保护充电器不被电动车充电器淋湿。

       2.使用时,将充电器放在支撑板上,防水布由支架撑起盖住充电器,有效防止雨水或水溅到充电器上。同时,支撑板被支撑脚抬起,让水在支撑板下流动,当水流过大时,防止淹没支撑板。充电器采用高频供电技术和先进的智能动态调节充电技术。工频机是基于传统的模拟电路原理设计的,内部带有功率器件(如变压器、电感、电容等)的机器。

       3.基本都挺大的,大部分都是重载运行时噪音较小,但是这种机器在恶劣的电网环境下比高频机有更强的抗噪性,更高的可靠性和稳定性。行驶过程中,充电口本身并不充电,但由于充电口通过高压线与充电器相连,因此在布局过程中需要考虑整车的高压安全,尽量避免将充电口及其线束布置在碰撞变形区,以防止碰撞过程中钣金零件变形挤压或切断高压线束,从而带来相关安全风险。

       4.由于慢充时间较长,驾驶员再次使用车辆时可能会忘记充电。充电口应尽量设置在车头前方或驾驶员侧的车身结构上,以保证驾驶员上车时能看到充电口的充电状态。同时也要通过一些车辆控制措施来检测充电口的工作状态,保证插上充电插头时车辆处于非行驶状态。纯电动汽车充电频率高,充电门需要经常开关。因此,充电门的结构刚度不应低于传统加油门2.5N的结构刚度要求,充电门的耐久性应高于传统加油门,其周边搭接部位的刚度和强度也应适当加强。

        利用电动 汽车 入网技术(V2G),将电动 汽车 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以充放电形式参与电网调控,可在用电高峰由电动 汽车 反向馈电,实现削峰填谷、电力调频、平抑可再生能源电力波动、为电网提供无功支撑等储能功能。

        作为新型基础设施七大领域之一,充电桩不仅是单一功能的新能源 汽车 补充能量基础设施,还应是我国基础设施数字化、信息化发展风向标。当前,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建设需采用新一代充电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新兴技术,融入到智能交通、智慧城市、智慧能源等领域建设。建议全国范围推广应用一批充电桩新兴技术,实施一批示范项目,将充电桩领域的新技术和新模式建设成为“新基建”的重要示范工程。

        1 “新基建”背景下要重视新技术在充电桩行业的应用

        近年来,我国充电桩数量保持高速增长,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截至2019年底,全国充电桩保有量121.9万台,同比增长50.8%,其中,公共充电桩保有量51.6万台,同比增长33%。由于新能源 汽车 保有量持续增长,作为配套设施的充电桩建设依然滞后,造成充电桩供应量相对不足。2019年全国新能源 汽车 保有量381万辆,车桩比约为3.1:1,这与国家要求的车桩比1:1的行业发展要求,还存在着相当大的数量供应缺口。此次“新基建”将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纳入其中,各地纷纷加快出台相关政策,天津、广西等省市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吸引 社会 资本进入到充电桩建设领域,全国新能源 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呈现明显加快,未来具有更大的潜在增长空间。

        国家提出“新基建”发展战略,为新能源 汽车 充电桩建设带动了新的机遇。当前,发展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要重视将最新的 科技 成果融入到充电桩设施建设,避免出现仅是功能单一的传统充电设施的规模简单扩张,要将新一代的充电技术、信息技术以及新能源智慧电网等技术在充电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深入融合应用,提升充电桩建设在智能交通、智慧城市和智慧能源等领域的资源整合。

        一是要重视应用新一代充电技术。 以提升充电服务体验、充电服务质量和充电安全为特征的充电技术是新一代充电技术未来发展的主流趋势。其中,大功率充电技术可进一步缩短充电时长;无线充电技术可提升无感充电体验;充电漫游互联互通技术将实现跨平台充电功能;充电电气安全、信息安全等技术,将实现安全可靠充电。“新基建”的实施将加快释放对新一代充电技术突破的需求,推动充电桩行业的技术升级。

        二是要重视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 近年来,物联网、大数据、5G通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发展,为智能充电桩广泛应用到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等领域成为可能。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突破,特别是此次“新基建”下包括5G等基础设施建设,新一代信息技术也将加速发展,从而推动充电设施建设加速,并与城市交通设施、电网设施建设深度融合,可以预见,充电桩的发展将在智慧交通、智慧城市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是要重视应用新电网技术。 要将充电桩建设成为电力用户和电网之间实时信息交流的重要平台。突破新电网技术的发展,与电动 汽车 波谷错峰充电技术、充放电双向互动技术等形成有效互动,电动 汽车 充电纳入到电力需求侧管理将更加便利,从而实现电动 汽车 参与电力运行削峰填谷、就地消纳光伏/风电等新能源电力,提高电网效率,推动能源行业高效低碳发展。

        2 “新基建”背景下,推动充电桩行业发展的建议

        政策层面,加强规划引领,进一步明确充电桩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建设方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土地规划、能源、交通、建设等政府部门,属于跨部门和跨行业监管,而且充电技术进步大幅加快,行业发展变化较大,因此,应加强行业发展引导,及时、准确地反映行业发展的新技术和新趋势,尤为必要。以公共直流快速充电桩为例,2019年平均额定功率达到116 kW,比2016年大幅提升68%,充电桩多种技术方案并存(三相电源与单相电源并存;交流电和直流电并存),尤其在新一代充电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推动下,围绕充电桩领域的新模式、新业态、新服务不断涌现。

        建议总结近些年充电桩取得的新兴技术应用成果,及时修订行业指导文件《电动 汽车 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结合新能源 汽车 产业发展,将充电基础设施和智慧能源、智能交通、新型智慧城市等领域的产业政策相互结合,在电网建设规划布局、电力价格优惠、财政补贴资金使用等方面,形成支持大功率充电、智能充电网络、储能充电等新兴技术的产业发展环境。另外,加强对地方政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规范和指导,形成与传统基建偏重充电桩数量指标考核不同的发展氛围,“新基建”重视新技术、新模式运用,避免充电桩建设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的现象。

        技术层面,加大“新基建”对新一代充电技术、新一代信息技术、新电网技术的推广应用。组织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召开充电桩技术研讨会,加快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形成成熟技术在全国推广。

        一是电动 汽车 大功率充电技术。 美国特斯拉超级充电标准(Tesla)最高可实现功率250kW,国内充电桩功率相对较低,额定功率在120kW以下,可支持电网公司、充电设备企业、车企、电池企业协同开发大功率充电技术和产品,加快推动电动 汽车 大功率充电技术的推广,开发高电压平台车型、高压零部件、快充电池等产品。

        二是充电安全防护技术。 在充电侧、能源侧、用户侧构建电动 汽车 充电安全模型,开发充电网大数据,利用云计算、机器学习等技术,通过有效监测、技术升级及安全预警等措施,对安全隐患进行有效防控,建立充电设施层面的主动安全防护体系,包括充电设施自身安全防护、充电过程主动安全防护、自动安全报警防护等。

        三是推广和普及运营平台漫游互联互通技术。 全国共有特来电、国家电网、南方电网等充电桩运营商数量15家以上,充电桩手机APP软件数量在50个以上,不仅要重视充电桩数量建设,要提升充电运营平台服务质量,加快发展充电漫游互联互通技术,实现不同充电桩运营商的跨平台充电服务结算等功能,加快在全国普及。

        四是电动 汽车 入网技术 (V2G)。即车电互联技术(Vehicle to grid),在电动 汽车 和蓄电设备装置智能传感设备,实时检测用电量及用电功率,并能够通过控制器控制电力的通断,在电网负荷过高时,由电动 汽车 馈电,而电网负荷低时,车辆又可以储备过剩的发电量,从而实现电网和电动 汽车 的能量双向交换。

        项目层面,抢抓“新基建”发展机遇,在全国实施一批重点示范项目, 探索 充电桩领域发展新模式。建设一批可推广复制的重点项目,积累相关经验在全国形成推广示范。

        一是大功率充电示范项目。 总结北京、深圳、常州等地电动 汽车 大功率充电项目,支持开展“车-桩-网”测试,检测车辆生产技术、电网技术、充电设备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制定大功率充电标准,尤其支持在商用车、出租车、物流车等运营车辆,以及长续航里程乘用车等领域的应用,建立大功率充电示范项目(比如高速公路快充试点),对电网、电池、充电设备、标准等方面进行可行性验证,推动大功率充电技术大规模应用。

        二是智慧城市应用充电桩示范项目。 开发多媒体充电桩、移动充电桩、光储充一体化智能充电系统、充电堆、智慧路灯式充电桩等智能充电设备,推动各地将充电桩建设成为智慧城市的新终端,实现无缝接入物联网与智慧城市,采用5G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载监控、报警、资讯、大数据等智能硬件提供接入系统支持。

        三是城市电动 汽车 储能充电示范项目。 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电力需求侧响应项目的建设经验,在浙江、江苏等地区推进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支持充电设施运营商参与大用户直接交易,由电网、 汽车 厂商、充电智能技术公司合作开展充电需求响应的项目和商业模式试点,利用电动 汽车 入网技术(V2G),将电动 汽车 作为分布式储能单元,以充放电形式参与电网调控,可在用电高峰由电动 汽车 反向馈电,实现削峰填谷、电力调频、平抑可再生能源电力波动、为电网提供无功支撑等储能功能。

        四是光伏储能充电示范项目。 深入推进工信部的智能光伏示范企业及示范项目工作,总结东软载波园区微电网、特锐德智能光伏微网系统等“风力/光伏-储能-充电”的多种能源互补微电网示范项目,开发智能电桩,推进新能源 汽车 消化和使用光伏、风能、水能等绿色能源,在全 社会 加以推广。

       非常高兴能与大家分享这些有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方案”的信息。在今天的讨论中,我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这个主题。感谢大家的参与和聆听,希望这些信息能对大家有所帮助。